定了!东莞实施高层次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培养项目,最高资助500万元

发布时间:2022-03-11 14: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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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健康事业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人才引领和支撑。东莞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到今天,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渴求人才,“建设卫生强市,打造健康东莞”,必须汇聚优秀人才一起努力,共同奋斗。

  3月2日,《东莞市高层次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培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这是市卫生健康局为培养人才、招揽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而推出的最新的有力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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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此《办法》,未来3年,东莞将每年遴选2个高层次医学专科团队引进培养项目、10个“东莞名医”人才引进培养项目、20个医学领军人才引进培养项目、50个杰出青年医学人才引进培养项目,每个项目分别资助500万元、80万元、50万元、15万元。


  500万元资助高层次医学专科团队引进培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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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法》对遴选对象及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高层次医学专科团队引进培养项目的引进单位是东莞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引进的团队专科水平及团队综合影响力须达到国内先进、省内领先水平或以上。

  引进的团队须有明确的主攻方向和发展目标,对提升东莞医疗卫生技术水平具有积极影响,能产生重大社会效益。引进单位与引进团队相关的学科基础良好,具备保障团队顺利开展工作的设施、设备和人员等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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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层次医学专科团队引进培养项目培养周期为5年。每个团队引进培养项目给予500万元资助。团队正式到位后,培养期第一年拨付250万,培养期第三年中期评估合格的拨付150万,培养期满验收合格的拨付100万元。

  此前,东莞曾引进6个高层次医学专科团队,市第八人民医院新生儿科、市松山湖中心医院心血管内科为此分别获得了市财政500万元的资助。至今,两所医院的两个专科都得到了快速发展,专科水平不断提升。

  80万元资助“东莞名医”人才引进培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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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东莞名医”人才引进培养项目上,《办法》规定,每年遴选10名医术高超,学术造诣高,在临床一线治疗疑难、危重病症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果,业绩为同行所公认的“东莞名医”,建设“东莞名医工作室”。

  “东莞名医”要求是临床医学类、中医类执业医师;具有15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每年从事专业工作的时间不少于8个月,原则上具有正高级职称满5年,在莞连续工作或签订劳动合同五年以上;年龄原则上在55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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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名医”人才引进培养项目培养周期为3年,在培养期内培养带教3至5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年后,培养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要求专业水平、临床诊治等方面能力显著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居于东莞该专业领域前列。

  80万元的资助中,40万元用于个人奖励,第一年拨付20万元,第二年拨付10万元,培养期满拨付10万元;40万元用于培养带教,第一年拨付20万元,第二年中期评估合格的拨付10万元,培养期满验收合格的拨付10万元。

  50万元资助医学领军人才引进培养项目  image.png

  在医学领军人才引进培养项目上,《办法》规定,每年遴选20名在全市同类专业中具有较大影响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医学领军人才,为其建设专科团队,培养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高层次医学领军人才队伍。

  这些医学领军人才要求具有15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具有正高级职称满3年,在莞连续工作或签订劳动合同五年以上;在专业技术、学术科研、培养教育、发明创造等方面成就较高,在该医学专业领域中有代表性、有标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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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学领军人才引进培养项目培养周期为3年,培养期满后,医学领军人才的专业水平、学术科研、技术创新等能力显著提升,在本专业领域取得重要业绩成果,同时其培养带教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协定的培养目标。

  50万元的资助中,25万元用于个人奖励,第一年拨付15万元,第二年拨付5万元,培养期满拨付5万元;25万元用于培养带教,第一年拨付15万元,第二年中期考核合格的拨付5万元,培养期满验收合格的拨付5万元。

  15万元资助杰出青年医学人才引进培养项目  image.png

  在杰出青年医学人才引进培养项目上,《办法》规定,每年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遴选出50名45岁以下的杰出青年医学人才,培养一批专业潜力强、创新活力足、成长空间大的医学人才后备力量。

  具体而言,《办法》明确:杰出青年医学人才要求具有较丰富临床实践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技术问题,具有优秀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能力,对本专业医疗卫生水平的提升具有积极促进和良好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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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要求具有10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副高级职称满3年,在莞连续工作或签订劳动合同五年以上;3年培养期内,在提升医疗专业技术、学术科研、培养教育、发明创造等方面持续取得突出成效。

  杰出青年医学人才引进培养项目属提升项目,每年实施年度考核评估,暂不作终期验收。每个杰出青年医学人才引进培养项目给予15万元资助,第一年拨付5万元,第二年拨付5万元,培养期满拨付5万元。

  经费须有保障并逐年增加

  《办法》明确,以上经费纳入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人才及学科建设部分)解决。其中,补助对象为市属公立医疗机构的,由市财政负担,补助对象为社会办医疗机构和镇街(园区)公立医疗机构的,由市、属地镇街(园区)两级财政按3:7比例分担。  image.png

  高层次医学专科团队引进培养项目、“东莞名医”人才引进培养项目、医学领军人才引进培养项目的培养带教经费部分,由所在单位统筹使用,且所在单位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落实资助经费并按规范程序核拨。高层次医学专科团队引进培养项目其余经费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配套落实。

  这些培训带教经费主要用于专科建设、专业活动、科研活动、业务培训、培养带教、学术交流研修、出国深造、国际科技合作等。而“东莞名医”、医学领军人才的个人奖励经费部分和杰出青年医学人才奖励经费直接用于个人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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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卫生健康局还要求,医疗机构要按照绩效工资总量的5%统筹安排专项经费,并逐年增加,逐步达到绩效工资总量的10%左右,用于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奖励和引进。鼓励培养对象在培养期间到国内外知名医疗机构开展进修学习和学术交流等活动。


来源:东莞阳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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